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科技创新型 企业申请市级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实施办法 收藏

联袂网 ·  次浏览  · 2017-01-09


  一、支持范围和条件

  (一)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的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所在或创办的企业,可以申请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市金控集团)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支持。

  (二)各类人才创办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市金控集团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支持。

  1.在潍坊市域内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所从事行业符合“1669”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与管理体系健全;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特点明显;

  3.管理团队基本成型;

  4.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清晰;

  5.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群清晰;

  6.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

 二、申请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向市金控集团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可从市金控集团网站下载。

  (二)初审回复。市金控集团收到企业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并于30日内予以回复。

  (三)考察评审。市金控集团对企业进行审查,并组织基金专业团队进行考察评审,考察评审通过后,研究确定基金支持数额。

  (四)签约投放。市金控集团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拨付支持资金。

 三、支持内容

  对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所在或创办的企业,依据项目质量、规模和预期效益评估情况,市级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基金支持;对各类人才创办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基金支持。

  四、申请时间和期限

  申请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分别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向市金控集团提交申请材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金控集团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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