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等山东5个城市纳入全国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 收藏

联袂网 ·  次浏览  · 2020-01-20

商务部网站17日发文称,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从37个城市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地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山东有5个城市入围分别为济南、烟台、潍坊、日照、临沂。


据了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

根据《通知》,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据了解,“1210”监管方式实施后的变化,简单总结为一个字就是“快”,只要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上的商品,都可以在几分钟内完成通关,而之前的时间却比较长。同时也节省了首次进口的许可等审批流程。据介绍,此前一款首次进口的商品,获得进口许可的周期往往在2-6个月左右。

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9年1-11月,我国进出口总额达28.5万亿元,增长2.4%。而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则增长了25%,是总体外贸额增速的10倍。

山东财经报道了解到,此前青岛、威海已适用于2018年《通知》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

按照最新《通知》,相关城市和地区应切实承担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共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情况请及时报商务部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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