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这场培训已为你解答~ 收藏

联袂网 ·  次浏览  · 2019-03-18


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已成为企业经营和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如何规避企业在劳动用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如何选择更合适的人员使用方式?如何更好地发挥人的积极因素?行之有效的手段就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月15日,由由潍坊市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心指导,潍坊市星科创业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主办的“双创大讲堂系列”之“劳动用工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活动在众创空间举行,特邀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周建珍律师为入孵企业带来了一场主题为“企业实战劳动法律知识”的讲座,从“入职管理”、“在职管理”、“离职管理”三方面帮助中小企业更好的了解劳动用人方面的法律问题。



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完善招聘制度


在讲座上,周建珍律师说到:“人力资源是企业的人力中心,是企业真正的核心资产、无形资产。”而招聘是企业用工过程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首要环节,招聘制度的完善是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第一道关。



对于这道关口的风险把控,周建珍建议,首先要重视《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其次在招用劳动者时,应核实劳动者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对有工作经历的劳动者还可要求其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再次需自用工日起不超过一个月内就与劳动者签好劳动合同,留有协议书面证据等;另外,企业要完善招聘的流程、修订招聘系列表格,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管理、使企业规避由招聘带来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绩效管理


当企业确保第一道关口安全之后,对员工入职后的第二道关口上,又需要防范哪些风险呢?



周建珍特别强调了员工的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以及工伤纠纷三方面的问题。“大棒+萝卜”是周建珍提到的一个重点,强调责任与权力对等、业绩与收入挂钩、质量与效率匹配、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协调四个方面。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根据企业规模、盈利状况和员工数量自行制定多层次、多档位的考核奖惩办法,员工奖惩体现在考核制度中,要做到合法又合理,最重要的是要有公示程序,其公告公示的过程是具体的、明确的甚至是书面的。



针对工伤纠纷,周建珍表示,企业需要在劳动者入职后,尽快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


关键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安全度过前两关后,就面临着员工离职这最后一关了,“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相当严格的。” 周建珍讲到。


为了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一方面,企业应尽量主动行使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谨慎采用过错性解除手段。另外,企业对于劳动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条款效力的风险防范,首先应合理选择竞业限制的主体,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并从公平原则出发,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竞业限制补偿。


经济性裁员是公司自救的一种形式,但是依据我国有关经济性裁员的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否则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行为,面临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风险。


-------你问我答

Q

企业:“对于试用期过两天后对员工进行了口头解雇通知,员工仍然到公司上班后进行了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现员工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企业对员工解雇进行举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用最小的损失解决呢?”

A

周建珍:“这种情况公司因为没有完善的考察制度,无法举证的话,就只有强制解除合同,根据双倍工资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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