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大学生创业港招商公告 收藏

联袂网 ·  次浏览  · 2017-04-14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港定位于扶持应往届大学生创业者,针对发展中不同阶段企业提供线下实体入驻与线上平台入驻两种入驻方式。现面向社会招商。
    一、招商基本条件

(一)线上招商对象:具有创业能力的境内外自然人、企业法人。项目种类包含各类互联网、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国际贸易、软件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信息、技术密集、科技研发等。

(二)线下招商对象:具有创业能力的境内外自然人;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和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

二、创业者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一)基本扶持政策

1、免费代理工商登记注册手册。提供创新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提供包括代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报税记账、人力资源外包、法律服务、创业辅导、管理培训、人才招聘、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支持。

2、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的投融资力度,搭建投融资渠道、培育创业企业快速发展。

3、入驻实体企业经营场地费用方面,给予企业房租减免扶持政策,前一年半享受30平方米内房租全免,水电暖物业费用适当减免。第三年起按市场价八折优惠。

4、为入驻企业提供洽谈室、会议室、培训教室等各项免费配套服务。提供餐饮住宿等各项优惠配套服务。

5、提供各项商务秘书配套服务。

6、符合条件的入驻者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多种金融服务。

7、符合条件的入驻者可享受国家有关免税政策。

(二)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者或企业可享受《潍坊市支持创新创业财税政策30条》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选择部分如下:

1、补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高校毕业生在指定的创业孵化器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5000元的租金补贴。

2、资助创业者购买住房。对来我市自主创业的各类人才,创业项目属创新型、成长性,且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发放10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5万元“购房券”,最高50万元。

3、资助创业者租赁住房。对到中心城区自主创业的本科以上(含本科)高校毕业生,租赁普通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给予每月300元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4、资助高端人才创业经费。对技术研发能力较强、创新成果突出或科技创业项目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经营业绩较好,有望成长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每年遴选一批,给予每人100万元、每个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5、提供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持续正常经营、其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按我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

6、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补贴额度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者提高到2万元。

7、提高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额度由每个岗位2000元提高到2500元。

三、申报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

2、外国人和境外人士提供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报名申请:QQ或电话咨询索求报名表格,将填写完整后的表格签字后连同上述申报材料,送至潍坊市大学生创业港

2、材料初审或者路演答辩:由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创业者,准备入驻路演答辩资料,接受专家评审团的评审答辩。

3、签约入驻:符合条件者办理实体入驻或者线上平台入驻手续。

五、联系方式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港

   地址:健康街与青年路东南角富丽佳华酒店4楼    

   邮箱wfxbcy@126.com

   电话/微信:13854470000 李经理

   电话/微信:13031668787 张经理

   电话/微信:13791633130 魏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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